尊敬的方正晋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
方正晋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方正晋商1号”)原投资主办人程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宜继续担任方正晋商1号的投资主办人。经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5年3月13日起,方正晋商1号的投资主办人由原来的程敏先生、康云龙先生共同担任调整为由康云龙先生担任。
专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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