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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时资金快取的公告

2015-03-13 14:56:58

根据《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试行)》、《关于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快速取业务试点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深证会〔2014〕128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为更好的服务客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3月16日开始对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现金增值”)部分客户开通实时资金快取业务。

1、本次开通实时资金快取业务客户仅限于中信证券本部客户,待条件成熟后开通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的实时资金快取业务;

2、本次开通实时资金快取业务需客户临柜申请,暂不支持网上交易自主操作,委托人自愿申请使用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现金增值”)“实时资金快取现”服务,签订《中信证券现金增值实时资金快取服务协议》后方可实时资金快取;

3、本次实时资金快取总规模2000万元,单个客户单笔取现规模不超过5万元,单个客户单日累计取现规模不超过20万元,超过上限的“实时资金快取”申请将会按申请无效或失败处理,单笔取现最低金额1000元;

4、实时资金快取通过份额转让方式实现,已转让份额在实时资金快取日(不含)之前的收益由委托人享有,已转让份额在实时资金快取日(含)之后的收益由管理人享有;

5、客户实时取现资金需在当日16:00之前使用或转出,如果未及时使用或转账,该部分资金将重新参与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计划;

6、本次实时资金快取业务仅支持资金账户在以下银行的客户: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

管理人将根据业务进展的需要对“实时资金快取”服务进行改进。管理人有权对单日取现总规模、单笔取现、单日累计取现规模进行调整,“实时资金快取”服务的改进、调整将通过管理人网站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特此通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