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海证券跃龙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2015年3月18日收到“方正富邦创融-东海丽水鑫诚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配收益款项52,680,094.17元。依据《东海证券跃龙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东海证券跃龙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18日为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办理退出业务,将专项计划的退出金额按比例自动退出给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
各类优先级A份额的退出份额和退出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优先级An份额总净值
优先级A1、A2份额和A3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3,167,151.75份、21,607,780.50份和65,264,613.75份。
截止2015年3月18日,优先级A1份额、A2份额和A3份额的参考单位净值分别为1.0359元、1.0375元和1.0391元。
由此计算的优先级An份额总净值为145,310,384.92元。
2、计算退出比例
退出比例=52,680,094.17元/145,310,384.92元=36.2534957%
3、退出份额
按照退出比例,计算的退出优先级A1份额为19,274,951.10份,退出优先级A2份额为7,833,575.77份;退出优先级A3份额为23,660,703.93份。
4、退出金额
依据各类优先级A份额的退出份额和参考单位净值,计算的优先级A1份额退出金额为19,966,921.84元;优先级A2份额退出金额为8,127,334.86元;优先级A3份额退出金额为24,585,837.47元。
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退出款项于2015年3月18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支付。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