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用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2015-04-13 09:01:33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欧信用)
基金主代码 166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含3年)为基金分级运作期,信用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信用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不再分级运作,并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4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15年4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用A 信用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13 15008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1、“信用A”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A” ,“信用B”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B” 。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半年开放一次,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4月15日为信用A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业务。
3、信用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信用A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信用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信用A将于2015年4月16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信用A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为2015年4月15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信用A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信用A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信用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信用A份额(包括信用A因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增加的份额数)均可申请赎回。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用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lcfunds.com
联系人:袁维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族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5.1 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在信用B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信用A的开放日披露信用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信用B的封闭期届满日披露信用A与信用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开始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2 信用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信用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信用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信用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信用A开放日披露的净值为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持有人对应查询到的持有基金份额为根据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当日,信用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信用A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2015年4月15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信用A、信用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信用A和信用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信用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信用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封闭期为3年。本基金在扣除信用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信用B享有,亏损以信用B的资产净值为限并由信用B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信用A在每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信用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信用A此次开放日的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信用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间,信用A的年收益率(单利)为4.25%。
(6)开放日当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赎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