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汇金2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自成立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计划决定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根据《国联汇金2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联汇金2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分红由本计划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由计划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全体优先级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运作时间从2015年4月15日(含)到2015年4月14日(含),共运作365天。
2、根据《国联汇金2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收益率优先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本集合计划剩余收益计入次级份额资产净值。
2、实际分配收益以正式收益分配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4月14日
2、分红公告日、红利数据发放日:2015年4月15日
3、红利到账日:2015年4月1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所有的优先级份额持有人。
四、提示
1、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委托人获得的现金红利金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委托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0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lsc.com.cn)查看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