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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定增精选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B1份额开放销售

2015-04-14 14:56:59

尊敬的投资者:

国联定增精选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分为优先级各分类份额和风险级份额,两级份额合并运作,本集合计划拟于2015年4月15日开放销售风险B1份额,具体开放销售事宜公告如下:

国联定增精选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级B1份额

申购代码和TA B40262,沪市99TA

开放日期 2015年4月15日

预期投资期限 风险B1份额自本次开放期结束后首个封闭日起至集合计划终止日止为预期投资期限。

当发生《国联定增精选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下述简称“合同”)第二十一节“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集合计划,B1份额预期投资期限同时终止。

封闭期、开放期安排 风险B1份额不定期设置开放期,具体开放起止日期、参与或退出安排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可以为该份额设置临时开放期和特别开放期。

单个委托人

参与下限 单个客户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风险等级 风险B1份额为高风险收益品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高、能够承受本金较大范围损失、资产流动性需求不高、熟悉金融市场的个人高端客户或具有资产配置需求的机构投资者。

参与 在本公告约定的开放期内,投资者在每个交易日可以参与本集合计划风险B1份额。

在存续期内,投资者可于开放期内申请参与风险B1份额。

退出 存续期内,投资者可于开放期内申请退出风险B1份额。

风险B1份额预期投资到期时,管理人将自动清退风险B1份额。

投资范围 本计划可投资于其他国内依法发行的现金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股票)或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主要投向的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一对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当技术条件成熟时,管理人与托管人达成一致后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个股期权。

备注:

一、参与方式:1. 委托人开设资金账户,在资金账户内备足货币资金;2. 委托人签署合同后方可申请参与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签名合同);

二、募集上限:当本集合计划募集规模达规模上限时,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各类份额的参与申请;

三、估值说明:集合计划各类份额单位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四位以后的部分采用四舍五入法处理,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计划资产损益;

四、节假日提示:本集合计划在公告及资产管理合同中对于计划运作涉及的日期、天数等有具体约定的,可能遇节假日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