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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创新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第一次分配优先级收益公告

2015-04-23 21:09:11

尊敬的委托人: 国金创新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本计划”)于2014年10月22日成立。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金创新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复核,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以2015年4月23日为分红权益登记日,向本集合计划全体优先级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金额 经全体风险级委托人同意,本次向优先级份额分配收益总计金额75,631,111.11元。本集合计划每份优先级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4月23日 2、现金红利支付日:2015年4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优先级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现金红利款项将于2015年4月24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将现金红利款项划往相应的推广机构,由推广机构划入委托人的指定资金账户。 五、税收与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本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管理人不予代扣代缴。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咨询服务 委托人可通过管理人客服电话:021-61038205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管理人网站(www.gjzq.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