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齐鲁金泰山2号抗通胀强化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现有委托人利益,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暂停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业务。可办理参与业务的具体日期管理人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