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红棉创融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成立于2014年5月15日。为回馈持有人,根据《广州证券创融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州证券红棉创融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决定进行首次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5月18日。 二、收益分配方式 本计划收益分配时,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经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次级份额持有人。 四、有关费用的说明 因分红所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 1、本集合计划在封闭期间不接受参与、退出申请。 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各推广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如下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0-961303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