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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生效公告

2015-06-01 21:09:12

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3年5月6日成立,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管理人”)担任管理人,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担任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 日前,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拟就《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个别条款进行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次《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管理人和托管人已经书面达成一致并于2015年5月4日在管理人网站向委托人征询意见,意见征询期为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现本次合同变更意见征询期已满,根据规定本次合同修改即日生效,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