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存续期为2年。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15年6月18日融入方提前购回,2015年6月19日本集合计划资产已全部变现。根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6月23日终止。优先级委托人享受的约定收益率截至本集合计划终止日。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与托管人将依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集合计划进行清算,并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自2015年6月23日起1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本集合计划资产按照全体委托人持有份额的比例,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全体委托人。管理人将于清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最终清算结果予以公告。委托人资金到账时间以各代销机构的实际划付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