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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7-01 14:42:01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中证医药100
基金主代码00155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中证医
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天弘中证医药100A 天弘中证医药100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1550 001551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
文号
证监许可【2015】1283号
基金募集期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6月29日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6月30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
份额级别天弘中证医药100A 天弘中证医药100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0 0 0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0 0 0
合计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100% 100% 1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29日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
为1000元,并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
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
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年6月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
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

10,000,000.00 100% 10,000,000.00 100%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0 0 0 0 0
基金经理等人员0 0 0 0 0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0 0 0 0 0
其他0 0 0 0 0
合计10,000,000.00 100% 10,000,000.00 100%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
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
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
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
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后,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
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