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为了持续良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我司已作出修订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卓粤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有关电子合同的内容,同时根据法规变更《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卓粤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条款,详细变更内容请参照本集合计划管理合同变更公告。变更后的合同于2015年7月2日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