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招商证券沪深300“一触即发”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招商证券沪深300“一触即发”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招商证券沪深300“一触即发”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因部分份额运作期结束时相应客户赎回导致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比例被动超过20%(根据2015年7月14日估值表显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为 615,510.90份,本集合计划总份额为 615,876.74份,占比为 99.94% )。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所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将于2015年7月23日部分退出。 本次退出后,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占本集合计划总份额将符合监管规定。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