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关于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改合同的生效公告

2015-07-30 11:27:00

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1年8月25日成立,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管理人”)担任管理人,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担任托管人。日前,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拟就本集合计划的部分条款等进行适当修改,此项修改涉及《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的部分条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次《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管理人和托管人已经书面达成一致并向委托人征询意见。 现本次合同修改意见征询期已满,根据约定本次合同修改即日生效,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