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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君享套利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次清算资产分配公告

2015-08-26 11:27:00

根据《国泰君安君享套利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国泰君安君享套利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日委托人少于2人时,国泰君安君享套利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截止2015年8月24日,本集合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及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由于本集合计划在2015年8月25日存在未能流通变现的证券,按照本集合计划合同相关条款规定,采用二次清算方式。本次清算为第一次清算。本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与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对本集合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并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结果进行了审计。现将最终清算资产情况公告如下:一、期末清算份额:1,900,135.01份;二、清算期间利息收入为人民币:73.37 元;三、清算审计费用:25,863.24元;截至2015年8月25日止,本集合计划资产总计为人民币4,486,802.28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2,194,049.35元,净资产净值为人民币2,292,752.93元,扣除由于持有的股票停牌无法于本次清算结束日变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为人民币100,172.52元,本次清算剩余可分配的资产净值为人民币2,192,580.41元。委托人的应得款项预计于2015年8月31日由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由销售机构划入委托人账户内,请注意查收。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客服热线:95521。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