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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证券鲲鹏多策略套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变更的公告及合同变更征询函

2015-09-24 14:40:17

尊敬的委托人: 按照广州证券鲲鹏多策略套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六章“合同的补充、修改与变更”的约定,我司作为管理人,为了产品平稳的运作和切实保护本集合计划委托人利益,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了托管人的同意,拟对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说明书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为了更好的服务投资者,满足投资者对本计划的投资需求,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司作为管理人拟在征询本计划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本计划的合同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增加产品开放期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5日。 更新后的本集合计划《广州证券鲲鹏多策略套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广州证券鲲鹏多策略套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通过管理人网站进行披露,敬请各位委托人认真阅读。 为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委托人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征询意见发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申请。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也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解约手续的,管理人有权在临时开放期为委托人办理退出手续。临时开放期为2015年10月29日(若有)。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我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20-88836999,公司网站:www.gzs.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