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鲲鹏多策略套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4月20日正式成立。根据《广州证券鲲鹏多策略套利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约定,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日集合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时,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 因委托人持有份额在开放期全部退出,经管理人研究决定,于2015年10月13日终止本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终止后,管理人依据合同约定处理本集合计划的清算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