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半年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成立于2012年11月12日。为回馈持有人,根据《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半年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半年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决定进行第七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为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2015年11月19日,可分配收益为5,217,721.00元。本次收益的分配金额为5,217,092.48元,分配比例约为可供分配收益的99.99%,分配后单位净值不低于1元。 经管理人拟定,并经托管人复核,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0103元人民币,分红金额包含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11月19日。 2、红利发放日:2015年11月23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计划收益分配时,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四、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经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因分红所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 1、本集合计划在封闭期间不接受参与、退出申请,只接受修改分红方式和“转托管”业务申请。 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各推广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如下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0-9613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559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