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为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上证函[2015]2086号),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申请已获得上交所批准,可以通过上交所挂牌开通份额转让业务,现将份额转让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1、证券全称: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2、证券简称:新三板1号 3、证券代码:AACJ00001081(对应原产品认购/申购代码895110) 4、转让截止日期: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约定的存续期(或展期)届满(T日)前的第5个交易日(T-5日)起,上交所即终止提供转让服务,但上交所提前终止服务的除外。 5、通过交易所受让的投资者需符合《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适当性管理的要求。 首次受让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应先签署《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长江资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在首次参与份额转让业务之前,投资者还需签署份额转让风险揭示书。 6、份额转让方式:份额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或上交所认可的其他转让方式。 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将严格遵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1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长江资管超越理财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执行。 更多详细信息,投资者可登陆长网网站(www.95579.com)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9了解咨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网站财经资讯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长江证券力求但不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相关内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长江证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