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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公告

2015-11-24 17:58:42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2]51号),依法发行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安全保管集合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推广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如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 4、本公司可根据推广期间的具体情况对推广事宜做适当调整。 二、本集合计划概况 1、名称: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代码: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优先级 DB7017 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风险级 DB7027 3、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管理期限:12个月。 5、集合计划每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6、最低参与金额: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7、发行规模: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和存续期规模上限均为21000万份。本集合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200人。 8、分级安排:本集合计划份额包括优先级和风险级份额,优先级份额享有年化预期收益率。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预期收益率为7.05%/年。 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率并不是管理人向委托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风险为委托人自行承担。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与风险级份额初始比例不高于2:1。 9、封闭期、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原则上封闭运作,期间不开放。 临时开放期: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可在网站公告设置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补充、修改与变更以及其他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其他管理人认为应当开放的情况。临时开放期的具体安排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公告。 其余时间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三、推广期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期自2015年11月25日起,推广结束时间及本集合计划成立时间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在国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直销网点参与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可拨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60935621)或至直销网点咨询参与事宜。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由直销网点确定。 投资者在认购本集合计划时,应签署纸质“资产管理合同”和“风险揭示书”并填写“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将认购金额汇入以下账户以完成认购: 户 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 账 号:1001154119013300735 开户银行:工行白杨路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290015418 四、推广对象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A份额属于中低风险收益品种,适合向中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推广。本集合计划风险级B份额属于高风险收益品种,适合向高风险承受能力及以上的合格投资者推广。 五、推广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咨询电话:021-60935621 呼叫热线:400-6600-109 传真:021-60935645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国金证券办理推广业务的网点包括:国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直销网点。 六、本集合计划的验资与成立 (一)成立条件和时间 1、集合计划的参与资金总额不低于3千万元人民币且其委托人的人数为2人(含)以上,并经管理人聘请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合计划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管理人宣布本集合计划成立。 2、集合计划设立完成前,委托人的参与资金只能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专门账户,不得动用。 3、如果本集合计划成立,委托人的参与资金在推广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计划份额归委托人所有,利息金额以集合计划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设立失败 集合计划推广期结束,在集合计划规模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或委托人的人数少于2人条件下,集合计划设立失败,管理人承担集合计划的全部推广费用,并将已认购资金及同期利息在推广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集合计划委托人。 七、本集合计划推广的当事人 (一)管理人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1-61038205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二)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吴国元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10000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三)推广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注册登记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