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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2015-11-27 07:40:39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0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双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双利 B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双利 A 和双利 B 每次开放均仅开放一个工作日。 运作周年届满,在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具体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事项届时由基金管理人另行提前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5年12月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A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052 51905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双利A与双利B份额将于2015年12月4日当天开放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其持有人的全部或部分的双利A或双利B份额,未被赎回部分将在份额转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换为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某级基金份额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 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交易账户内剩余的本基金份额低于10 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双利A和双利B的赎回费率均为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双利A、双利B采用“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双利A、双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4日生效,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份额划分为双利A(基金份额简称:双利A,基金代码:519052)与双利B(基金份额简称:双利B,基金代码:519053)两级份额,双利A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双利B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年将于2015年12月4日届满。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任一运作周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在该运作周年届满后将转换为“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1、该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30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2、该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30日,双利B的份额参考净值低于0.5元。

由于本基金在第二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30日,即2015年11月4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因此本运作周年届满后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双利A 份额和双利B份额将全部转换为“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本运作周年年末的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12月4日)双利A 和双利B 不再进行份额折算。本运作周年双利A 和双利B 的共同开放日(即2015年12月4日)向投资人开放双利A 和双利B 的赎回业务,不开放双利A 和双利B 的申购业务,并且在该开放日不再按照运作周年的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即不再对双利A 或双利B 份额按照7 比3进行确认。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日,即2015年12月4日,开放赎回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开放日当日15:00前各销售机构接受办理双利A、双利B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以后各销售机构不再接受办理双利A、双利B份额的赎回业务。

(4)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利A和双利B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在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对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执行。

(5)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赎回业务详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