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涌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期”。现管理人决定设置2015年12月16日(仅限当日)为齐鲁涌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临时开放期,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业务。本次临时开放期不受“委托人持有本集合计划满12个月后方可在开放期退出”的约束。 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S49106,推广机构为我司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其中中泰证券是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特此说明。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中海-水滴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信托单位,属于高风险的投资品种。适合对管理人投资能力有信心、具有资产配置需求且能够承受本金较大范围损失的积极型投资者。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齐鲁涌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齐鲁涌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也可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qlzqzg.com)查询。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