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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证券红棉1号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第四次分红预案延迟公告

2015-12-16 17:40:21

广州证券红棉1号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定第四次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8日,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为2015年12月18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需求,我司决定延迟第四次分红预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益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由红利、股息、债券利息、基金红利、买卖证券价差、申购新股买卖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构成。 二、可分配收益 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以分配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准。 三、收益分配方案 本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分配基准日可分配收益的50%。 四、收益分配时间 1.分配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 2.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6年1月18日 五、收益分配方式 本计划收益分配时,默认现金分红方式。 六、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经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份额持有人。 七、有关费用的说明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