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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通农业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2015-12-17 08:40:25

根据《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

于融通中证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之融

通农业A份额(场内简称:农业A,基金代码:150349)约定年基准收

益率的相关规定: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融通农业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

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 ,同期银

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基

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4%” 。 融通农业 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元为基准进行

计算。

鉴于2015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 且本次定期份额折算

基准日次日(2015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

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 因此融通农业A份额约定年基

准收益率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1.5%+4%)。

风险提示:

融通农业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

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融通农业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基准收益,在本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融通农业A份额持有人

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

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