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关于广州证券鲲鹏多盈稳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变更的公告及合同变更征询函

2015-12-23 07:40:51

尊敬的委托人: 按照广州证券鲲鹏多盈稳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六章“合同的补充、修改与变更”的约定,我司作为管理人,为了产品平稳的运作和切实保护本集合计划委托人利益,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协商并征得了托管人的同意,拟对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说明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投资者,满足广大投资者对本计划的投资需求,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司作为管理人拟在征询本计划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本计划的合同进行变更。 本次合同变更的详情请参见附件《广州证券鲲鹏多盈稳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变更前后对照表》。更新后的本集合计划《广州证券鲲鹏多盈稳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广州证券鲲鹏多盈稳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通过管理人网站进行披露,敬请各位委托人认真阅读。 为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委托人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即2015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中的任意一个工作日);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征询意见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申请,委托人回复意见的方式是:发送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座机号码、深圳登记基金账户(深TA账户)、所持份额规模、是否同意合同变更,在规定的日期内至邮箱zcgl@gzs.com.cn。 委托人未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的,视为委托人同意本合同变更。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也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解约手续的,管理人有权在合同变更日(也即临时开放期)集中为委托人办理退出手续。临时开放期为2015年12月28日。合同变更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9日。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我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20-88836999,公司网站:www.gzs.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广州证券鲲鹏多盈稳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说明书变更前后对照表1、《广州证券鲲鹏多盈稳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修改内容前后对照: 修改前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十一)本集合计划的各项费用 1、认购/申购费:1% 2、托管费:0.15%/年 3、管理费:1%/年 4、退出费: 持有期限 退出费率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 0 5、业绩报酬:参见合同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部分 6、其他费用:参见合同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部分 (十一)本集合计划的各项费用 1、认购/申购费:1% 2、托管费:0.15%/年 3、管理费:1%/年 4、退出费: 持有期限 退出费率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 0 若委托人单笔退出金额超过200万元则免收退出费。 5、业绩报酬:参见合同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部分 6、其他费用:参见合同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部分 (六)封闭期、开放期及流动性安排: 2、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自2016年起,每年11月倒数第四个工作日仅开放退出。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管理人有权灵活设置参与开放期并提前于管理人网站公告,委托人仅可参与本集合计划。 (六)封闭期、开放期及流动性安排: 2、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自2016年起,每年11月倒数第四个工作日仅开放退出。特别的,2015年12月29日为开放期,当日仅可办理退出业务。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管理人有权灵活设置参与开放期并提前于管理人网站公告,委托人仅可参与本集合计划。 五、集合计划的参与和退出 4、退出费及退出份额的计算 集合计划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基金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1)退出费用 本集合计划的退出费率按持有人持有时间分段收取 持有期限 退出费率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 0 4、退出费及退出份额的计算 集合计划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基金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1)退出费用 本集合计划的退出费率按持有人持有时间分段收取 持有期限 退出费率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 0 若委托人单笔退出金额超过200万元则免收退出费。 说明书是管理合同的摘要,其修改内容参见管理合同修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