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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红珊瑚高端制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退出公告

2015-12-24 17:40:21

由于“太平洋证券红珊瑚高端制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开放期内发生客户净赎回,导致本计划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超过20%。 根据2012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13年6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施行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条款:“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因集合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被动超限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处理原则,依法及时调整。”为了使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管理人决定于2015年12月24日赎回自有资金超标份额3,500,000.00 份。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