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泰君安君享套利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国泰君安君享套利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国泰君安君享套利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于2015年8月24日终止,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8月25日进行了第一次清算,本次为第二次清算。本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已与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于2015年12月24日对本集合计划资产进行了第二次清算,并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结果进行了审计。现将最终清算资产情况公告如下:一、期末清算份额:82,835.47份;二、清算期间利息收入:1,496.67元。截至2015年12月24日止,本集合计划资产总计为人民币563,564.74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451,957.53元,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11,607.21元。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12月24日实施清盘方案,委托人的应得款项预计于2015年12月28日由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由销售机构划入委托人账户内,请注意查收。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客服热线:95521。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