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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汇金3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份额第三次收益分配预告

2015-12-28 07:41:21

国联汇金3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自成立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计划决定进行第三次收益分配。根据《国联汇金3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联汇金3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约定,分红由本计划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由计划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复核,以截至2015年12月28日国联汇金3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份额可分配利润2,019,682.92 元为基准,对本计划A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运作时间从2015年9月20日(含)到2015年12月20日(不含),共运作91天,按合同约定,本计划委托人此管理期间A份额持有人的收益率为1.87%。 2、实际分配收益以正式收益分配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12月28日 2、分红公告日、红利数据发放日:2015年12月29日 3、红利到账日:2015年12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所有A份额持有人。 四、提示 1、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委托人获得的现金红利金额四舍一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委托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0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lsc.com.cn)理财专区,通过特定客户登录通道查看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