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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5-12-31 17:42:58

本公司所管理的东海证券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为及时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和《东海证券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次分红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0034元(含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分配方式 1、分红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12月31日。 2、委托人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红利再投资;委托人未作选择的,按现金分红方式分配;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5年12月31日的集合计划每份额资产净值转换为本集合计划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权益登记日持有本集合计划的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月5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实际到帐时间视银行转帐时间而定)。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本集合计划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6年1月4日直接计入投资者集合计划账户。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