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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华金稳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配套工作安排的公告

2016-01-05 18:17:46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指数熔断规则,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投资运作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参考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等规定,自2016年1月5日起,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华金稳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此次开放期内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将根据指数熔断情况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 华金稳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第二次开放期期间不变,仍为2015年12月30日、31日,2016年1月4日、5日、6日; 2、 若2016年1月5日、6日的开放期内出现熔断且持续至15:00的情况,则投资者自熔断时点(含)至15:00间提出的申购、赎回无效,客户可以在下一个开放期(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重新进行申购赎回。 3、 2016年1月4日所有申购、赎回的申请均有效。 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