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融富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3年11月7日,根据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及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存续期内,经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本集合计划将于2016年1月7日终止。 本集合计划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在扣除集合计划管理费、托管费、管理人业绩报酬等费用后,按委托人持有的计划优先级份额、B类份额优先次序和份额比例将集合计划资产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委托人,并注销集合计划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