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海证券月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 东海证券月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11月3日在推广机构销售优先级A份额四月型第1期(以下简称“本期”),运作周期为2015年11月4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止。因本期的唯一委托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运作周期到期日由2016年2月17日提前到2016年2月16日,且我司就此申请已取得托管行的认可,故决定本期于2016年2月16日提前到期。 一、退出方式安排 根据《东海证券月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东海证券月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期的运作到期日为2016年2月16日,管理人自动将全部份额退出给委托人。 二、运作期年化收益率说明 本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40%,根据《东海证券月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东海证券月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有关规定,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获得的本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4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