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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京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取级份额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6-02-16 18:38:58

华泰紫金京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11月12日成立。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华泰紫金京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华泰紫金京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进取级份额决定以截止2016年2月12日的可分配收益3,938,136.60元为基准,向进取级份额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经托管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复核相关数据,现将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次分红权益期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6年2月12日),该期间产生的可分配收益为3,938,136.60元。本集合计划决定派发红利3,868,800.00元,分红比例为可分配收益的98.24%。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方式 1、分红登记日/除权日:2016年2月17日。 2、本集合计划进取级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泰紫金京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取级份额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2月19日自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五、咨询办法 客户可拨打华泰资管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97进行相关咨询或登陆华泰资管网站: htamc.htsc.com.cn了解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