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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2016-03-28 06:43:19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0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分级场内简称瑞和300基金主代码161207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本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瑞和300 份额")、本基金之小康份额(简称"瑞和小康份额")与本基金之远见份额(简称"瑞和远见份额")。其中,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率不变。瑞和300份额开通场外与场内两种方式的申购与赎回,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14日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3,056,863.89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09-11-19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1207150008150009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72,184,769.8925,436,047.0025,436,047.00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凯蒋松云联系电话400-880-6868(010)66105799电子邮箱service@ubssdic.comcustody@ic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95588传真0755-82904048010-66105798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ubssdic.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2.5 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名称办公地址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5年2014年2013年本期已实现收益104,378,068.096,245,547.21-17,422,979.36本期利润31,099,305.21117,153,016.73-17,849,305.47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2900.4030-0.0446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7.03%49.85%-7.56%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5年末2014年末2013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893-0.5416-0.5798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4,800,366.53416,740,829.92306,837,040.88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9501.40600.9450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或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18.21%1.69%15.66%1.59%2.55%0.10%过去六个月-14.69%2.76%-15.63%2.54%0.94%0.22%过去一年7.03%2.50%5.72%2.36%1.31%0.14%过去三年48.25%1.77%46.00%1.70%2.25%0.07%过去五年21.23%1.56%19.34%1.53%1.89%0.0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12.91%1.56%17.11%1.52%-4.20%0.04%注:1、本基金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被动式指数型基金,对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配置不低于80%,故以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瑞和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5年12月底,公司有员工207人,其中118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53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殷瑞飞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09月26日-9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基金(LOF)和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LU RONGQIANG本基金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监2009年10月14日2015年02月10日15澳大利亚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康联首域投资基金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分析师;联邦基金公司数量分析员、投资绩效分析员;美世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投资分析师。2008年2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新兴市场基金(QDII-LOF)、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5年A股市场走势剧烈震荡,金融创新特别是加杠杆的投资行为,进一步加速了居民大类资产配置的转移,市场整体风格倾向于小盘股。上半年A股市场在杠杆资金规模持续加大的背景下走出波澜壮阔的牛市,截至6月中旬,上半年上证综指涨幅超过60%。但年中在去杠杆背景下股灾一触即发,6月底以后市场经历两轮凌厉下跌,2个月左右时间内市场暴跌45%。而自9月之后市场逐渐修复,并在4季度再度走强。从分类指数看,沪深300指数上涨5.88%,创业板指数上涨84.41%。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停牌替代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2%,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基准收益率,主要受报告期内基金的申购赎回活动、指数成分股的调整及部分利息股息收入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日均跟踪误差为0.21%,年化跟踪误差为3.42%,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跟踪误差不超过0.35%以及4.0%的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6年,宏观经济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疲软之后,有望逐渐企稳。宽松的货币政策和中央力推的"房地产去库存",使得房地产投资可能在2016年出现环比持平或改善,叠加"供给侧改革"对制造业的积极影响,经济增长的回落趋势有望逆转。但是货币宽松周期也逐步进入尾声,宽松货币政策将逐渐让位于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证券市场的微观格局,考虑机构投资者的配置结构偏向小盘股以及股票债券融资规模的扩容,A股市场大概率呈现出宽幅震荡的格局。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瑞和300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7.4.7.17,047,997.3217,374,222.32结算备付金143,594.79存出保证金20,862.8429,528.73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26,375,218.68301,648,299.87其中:股票投资126,375,218.68301,648,299.87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7.4.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应收证券清算款1,733,650.30-应收利息7.4.7.51,810.793,194.31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3,979.20113,046,943.47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7.4.7.6--资产总计135,327,113.92432,102,188.7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7.4.7.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12,615,356.01应付赎回款34,781.302,009,702.98应付管理人报酬116,085.65265,217.49应付托管费25,538.8558,347.88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7.4.7.790,274.37146,616.60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7.4.7.8260,067.22266,117.82负债合计526,747.3915,361,358.78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7.4.7.9123,198,406.89396,507,329.22未分配利润7.4.7.1011,601,959.6420,233,500.70所有者权益合计134,800,366.53416,740,829.9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5,327,113.92432,102,188.70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1.095元,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1.152元,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1.038元;基金份额总额123,056,863.89份,其中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72,184,769.89份,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份额25,436,047.00份,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份额25,436,047.00份。 7.2 利润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一、收入35,091,006.51121,361,220.031.利息收入84,966.55110,703.3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84,966.55110,703.35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07,907,164.1910,224,651.17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105,363,967.303,739,503.73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7.4.7.14-- 股利收益7.4.7.152,543,196.896,485,147.4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7.16-73,278,762.88110,907,469.52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7377,638.65118,395.99减:二、费用3,991,701.304,208,203.301.管理人报酬1,985,386.952,780,642.572.托管费436,785.14611,741.37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7.4.7.181,204,277.21437,149.86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7.4.7.19365,252.00378,669.5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099,305.21117,153,016.73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99,305.21117,153,016.73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96,507,329.2220,233,500.70416,740,829.92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1,099,305.2131,099,305.21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73,308,922.33-39,730,846.27-313,039,768.60其中:1.基金申购款178,796,187.698,782,170.21187,578,357.90 2.基金赎回款-452,105,110.02-48,513,016.48-500,618,126.50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3,198,406.8911,601,959.64134,800,366.53项 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36,485,871.31-129,648,830.43306,837,040.8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17,153,016.73117,153,016.73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9,978,542.0932,729,314.40-7,249,227.69其中:1.基金申购款282,373,624.72-17,689.63282,355,935.09 2.基金赎回款-322,352,166.8132,747,004.03-289,605,162.78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96,507,329.2220,233,500.70416,740,829.92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王彬—————————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7.4 报表附注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865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215,075,553.3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15,923,206.9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47,653.6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以下简称"瑞和小康份额")及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以下简称"瑞和远见份额")。本基金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将等于两份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净值。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在每份瑞和小康份额与每份瑞和远见份额各自获得1.000元净值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以年阀值(10%)为基准,将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划分成年阀值以内和年阀值以外的两个部分,与此相对应,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内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按8∶2的比例分成;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外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按2∶8的比例分成。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相等,且等于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一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其中,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新增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 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只上市交易但不接受申购和赎回,并可与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相互间进行配对转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09]150号文核准,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于2009年11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原则上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本基金本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可比期间相一致。 7.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注:1、根据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发布的公告,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根据银监复(2014)962号增资扩股并引入新的股东,增资后公司名称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7.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985,386.952,780,642.57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02,615.70359,029.60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0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436,785.14611,741.37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项目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合计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7,508,107.5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2,809,894.80---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10,318,002.32---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4.29%---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合计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7,454,638.11--7,454,638.1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53,469.41--53,469.41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7,508,107.52--7,508,107.52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4.50%--4.50%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47,997.3280,026.8417,374,222.32109,067.21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本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7.4.10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000002万 科A2015-12-21重大事项24.4380,093874,704.031,956,671.99000712锦龙股份2015-12-25重大事项29.122016-01-0428.0026,100851,279.90760,032.00300104乐视网2015-12-07重大事项60.1810,100664,694.97607,818.00601377兴业证券2015-12-29重大事项11.002016-01-079.4042,982570,928.70472,802.00600271航天信息2015-10-12重大事项71.466,565163,266.38469,134.90600690青岛海尔2015-10-19重大事项9.922016-02-018.9334,942255,443.71346,624.64600649城投控股2015-12-30重大事项23.162016-01-0720.8415,491130,154.16358,771.56601018宁波港2015-08-04重大事项8.162016-02-227.3444,647150,058.32364,319.52600153建发股份2015-06-29重大事项17.3121,951175,206.21379,971.81002465海格通信2015-12-30重大事项16.692016-02-2415.6017,796271,022.99297,015.24000876新 希 望2015-08-17重大事项17.632016-03-02 17.09 12,183214,438.22214,786.29002065东华软件2015-12-22重大事项25.108,060135,693.05202,306.00600873梅花生物2015-12-17重大事项9.1419,328154,733.61176,657.92600783鲁信创投2015-12-31重大事项39.072016-01-0437.603,12659,706.00122,132.82600578京能电力2015-11-05重大事项6.072016-02-245.4914,87282,896.1990,273.04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19,555,900.95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819,317.73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96,332,028.67元,第二层次5,316,271.20元,无第三层次)。(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同)。(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126,375,218.6893.38其中:股票126,375,218.6893.38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191,592.115.317其他各项资产1,760,303.131.308合计135,327,113.92100.00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90,984.600.07B采矿业4,202,415.963.12C制造业40,674,730.4230.17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906,836.353.64E建筑业5,181,046.893.84F批发和零售业2,329,760.311.73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072,934.483.76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349,301.355.45J金融业41,557,760.4530.83K房地产业6,626,241.364.92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73,149.451.09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59,103.850.86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129,825.380.10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245,137.762.41S综合583,639.220.43合计124,582,867.8392.42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463,868.000.34C制造业517,216.450.38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567,392.000.42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43,874.400.18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1,792,350.851.33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318中国平安109,7863,952,296.002.932600016民生银行322,9003,112,756.002.313000001平安银行211,1122,531,232.881.884601166兴业银行148,0172,526,650.191.875601818光大银行587,0642,489,151.361.856600036招商银行122,6862,207,121.141.647000002万 科A80,0931,956,671.991.458600000浦发银行94,5511,727,446.771.289601009南京银行88,0081,557,741.601.1610600030中信证券80,4281,556,281.801.15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051中工国际22,400567,392.000.422002570贝因美20,700309,051.000.233000839中信国安11,984243,874.400.184600497驰宏锌锗21,400236,256.000.185601168西部矿业30,800227,612.000.17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016民生银行7,296,882.031.752601818光大银行7,048,118.001.693601318中国平安5,371,274.001.294601169北京银行4,756,937.001.145601166兴业银行4,433,310.001.066601939建设银行4,007,831.040.967601328交通银行3,406,953.000.828601009南京银行3,251,011.470.789600036招商银行3,224,403.000.7710601377兴业证券3,185,717.910.7611600030中信证券2,899,211.750.7012000001平安银行2,884,058.940.6913600015华夏银行2,465,822.000.5914600060海信电器2,458,867.000.5915600369西南证券2,378,083.000.5716000776广发证券2,257,025.000.5417600383金地集团2,136,070.000.5118600837海通证券2,117,508.000.5119000858五 粮 液2,081,542.000.5020600000浦发银行1,909,590.000.46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318中国平安13,961,007.853.352600016民生银行13,866,830.233.333600036招商银行11,636,085.222.794601166兴业银行9,125,293.392.195600030中信证券8,767,485.592.106601818光大银行7,580,773.731.827600000浦发银行6,738,261.691.628600837海通证券6,619,570.061.599601169北京银行6,512,825.631.5610601939建设银行6,376,814.261.5311601328交通银行5,295,554.661.2712000002万 科A5,061,006.641.2113600015华夏银行4,617,058.511.1114601668中国建筑4,399,393.571.0615000776广发证券4,264,132.771.0216600887伊利股份4,044,885.990.9717601766中国中车4,014,025.360.9618601377兴业证券4,008,471.280.9619000651格力电器3,886,045.250.9320600383金地集团3,682,667.970.88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57,435,170.40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464,793,456.01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0,862.842应收证券清算款1,733,650.30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1,810.795应收申购款3,979.20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760,303.13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1000002万科A1,956,671.991.45重大事项停牌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6,64110,869.5613,864,134.8819.21%58,320,635.0180.79%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1,36718,607.2014,442,470.0056.78%10,993,577.0043.22%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1,60115,887.60489,714.001.93%24,946,333.0098.07%合计9,60912,806.4228,796,318.8823.40%94,260,545.0176.60%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 北京千石创富-兴业银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2号资产管理计 10,898,043.0042.84%2 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量化2号 3,323,188.0013.06%3 曹小燕 631,160.002.48%4 曹伟 350,645.001.38%5 张纯英 298,753.001.17%6 夏育林 278,540.001.10%7 王元焜 213,800.000.84%8 刘景如 200,000.000.79%9 黄雪林 195,277.000.77%10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海通期货锦程1号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 193,071.000.76%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 叶海龙 1,507,835.005.93%2 吴蕙琳 1,418,643.005.58%3 陈为民 569,486.002.24%4 涂建坤 475,602.001.87%5 黄晖 463,712.001.82%6 李莲华 457,565.001.80%7 涂光明 431,100.001.69%8 郑志坤 413,402.001.63%9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01.57%10 陈兰飞 394,480.001.55%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125,641.980.17%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合计125,641.980.1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0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0合计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0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0合计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30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小康)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场内简称:瑞和远见)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257,188,522.991,479,367,342.001,479,367,342.00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66,886,070.3764,719,076.0064,719,076.00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18,181,813.442,051,630.002,051,630.00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49,144,469.61 41,334,659.0041,334,659.00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36,261,355.69--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2,184,769.8925,436,047.0025,436,047.00注:1、总申购份额含配对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配对转换转出份额。 2、本基金于2015年10月13日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即拆分。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1、袁野先生自2015年9月9日起任管理人副总经理。2、袁野先生自2015年10月1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资本副总经理。另,刘纯亮先生自2016年2月3日起不再任管理人总经理,王彬女士接任管理人总经理;包爱丽女士自2016年2月3日起不再任管理人副总经理。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审计服务7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信证券2128,541,776.717.8%117,024.6117.73%安信证券394,444,793.5313.08%86,800.7613.15%长江证券187,076,222.9612.06%79,274.7112.01%海通证券162,165,880.228.61%56,706.728.59%中信建投证券150,639,828.697.01%46,102.86.98%平安证券145,601,774.826.31%41,750.116.32%浙商证券140,735,969.775.64%37,095.165.62%兴业证券131,805,712.994.4%29,620.714.49%长城证券130,942,607.514.28%28,170.324.27%东北证券124,070,681.883.33%22,102.563.35%瑞银证券121,540,405.642.98%19,610.652.97%国金证券120,126,398.062.79%18,486.182.8%齐鲁证券118,983,435.412.63%17,318.192.62%国海证券116,207,651.222.24%14,755.412.24%信达证券114,794,812.552.05%13,469.212.04%华泰证券112,832,918.961.78%11,951.311.81%华创证券111,360,395.981.57%10,356.841.57%东方证券17,253,647.321%6,603.881%民生证券11,760,361.20.24%1,639.570.25%中金公司1885,7930.12%825.060.12%国信证券1407,7550.06%371.20.06%山西证券149,8030.01%46.380.01%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3、本基金本报告期退租华宝证券1个交易单元。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