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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2016-03-29 08:16:24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基金主代码001021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25日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70,209,318.61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1021001023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2,322,778,641.96份47,430,676.65份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追求取得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管理基金,主要采用代表性分层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使得债券投资组合的总体特征(如久期、剩余期限分布和到期收益率等)与标的指数相似。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弥补基金费用、增加基金收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Markit指数公司(Markit Indices Limited)编制并发布的iBoxx?亚债中国指数。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风险和收益低于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及普通企业债的债券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张静汤嵩彥联系电话400-818-666695559电子邮箱service@ChinaAMC.comtangsy@bankcomm.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95559传真010-63136700021-62701216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hinaAMC.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本期已实现收益88,522,313.73889,402.6483,134,234.32616,109.4684,386,035.58989,312.01本期利润203,724,219.272,245,103.62253,523,937.401,792,904.27-77,291,673.84-738,264.5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8700.08740.11130.0948-0.0333-0.0239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8.09%8.21%10.62%9.17%-3.18%-2.30%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8.26%7.89%11.18%10.79%-3.29%-3.61%3.1.2期末数据和指标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47,242,922.562,109,800.3158,176,437.51172,548.539,572,464.05-131,580.88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6340.04450.02560.01090.0042-0.0060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618,101,773.8252,517,323.262,367,870,253.3816,206,623.132,290,623,750.2321,928,574.7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1271.1071.0411.0261.0040.9943.1.3累计期末指标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4.32%22.26%14.83%13.31%3.28%2.27%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3.21%0.17%3.24%0.13%-0.03%0.04%过去六个月5.62%0.15%5.17%0.12%0.45%0.03%过去一年8.26%0.16%7.56%0.14%0.70%0.02%过去三年16.40%0.16%16.22%0.15%0.18%0.0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4.32%0.15%23.95%0.13%0.37%0.02%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3.07%0.17%3.24%0.13%-0.17%0.04%过去六个月5.43%0.14%5.17%0.12%0.26%0.02%过去一年7.89%0.16%7.56%0.14%0.33%0.02%过去三年15.23%0.16%16.22%0.15%-0.99%0.0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2.26%0.15%23.95%0.13%-1.69%0.02%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1年5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单位:人民币元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2015年-----2014年0.750170,075,404.74641,486.61170,716,891.35-2013年0.30069,530,320.83416,429.2369,946,750.06-合计1.050239,605,725.571,057,915.84240,663,641.41-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单位:人民币元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2015年-----2014年0.750892,821.43575,113.111,467,934.54-2013年0.300814,072.89299,341.371,113,414.26-合计1.0501,706,894.32874,454.482,581,348.80-§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15年,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荣获“2014年度开放式混合型金牛基金”;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金基金”奖的评选中,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华夏沪深300ETF获得“金基金”产品奖;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14年度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中,华夏策略混合获得“五年持续回报积极混合型明星基金奖”。2015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的使用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全面改版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服务,新增快速查账、手机绑定等多项功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自助查询方式;(2)提前网上查询和自助语音数据更新时间,让客户能更及时地了解交易信息;(3)与苏宁易购、苏宁金融、网易理财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为客户购买旗下基金提供更多优惠便捷的交易通道,同时也满足了网上交易客户基金交易以外的消费需求。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柳万军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裁2015-07-16-8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科员、泰康资产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等。2013年6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等。邓湘伟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2012-08-012015-07-1612年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研究员,中银基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2007年3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等。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5年,国际方面,美国经济温和复苏,就业持续改善,美联储在12月加息,开始进入加息通道;欧央行继续量化宽松,但力度低于预期;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整体处于收缩状态,美联储加息对巴西和印尼等国影响较大。国内方面,稳增长措施继续托底经济,货币政策维持宽松,但经济内生动力不足,地产和制造业投资继续下滑,汇率贬值对出口提振效果暂时有限。3季度,物价在猪价上涨带动下有一定回升,但随后冲击告一段落,工业品价格持续通缩,全年通胀压力不大。债市方面,上半年受央行多次降准降息影响,银行间流动性比较充裕,带动债券到期收益率下行。短期债券到期收益率直接受到流动性改善影响,下行幅度较大,长期债券则受到基本面企稳预期以及地方债置换影响,下行幅度相对较小,收益率曲线变陡。下半年受理财规模持续增长、存量配置转移和经济基本面差于预期等因素影响,需求持续好转,债券到期收益率快速下行,长端下行幅度较大,曲线逐步变平。虽然违约事件频发,但在流动性充裕背景下,信用利差全年收窄。报告期内,本基金保持与指数接近的仓位和久期。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基金份额净值为1.12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26%;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为1.10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56%。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6年,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工业品价格通缩还将持续,经济转型过程中政策有望继续宽松。尽管受人民币贬值预期和供给侧改革需要等因素影响,短端资金利率可能前高后低,利率债可能阶段性震荡调整,但债券市场还未到彻底转向的时点,总体趋势仍有望向好。2016年,本基金将继续保持与指数接近的仓位和久期。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员工行为准则,修订了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合规制度建设;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定期进行合规考试,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加强事前事中合规风险管理,严格审核信息披露文件、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秉承全员风险管理的理念,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加强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督促投研交易业务的合规开展;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项内部稽核,对投资研究、基金交易、市场销售,后台运作等关键业务和岗位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司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人、督察长、投资风控工作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法律监察工作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2015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2015年度,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2015年度,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 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739337_B15号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5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6.3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汤骏 濮晓达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2016年3月7日§7 年度财务报表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附注号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6,844,043.583,109,001.05结算备付金2,545,714.292,096,573.32存出保证金-9.11交易性金融资产2,588,737,966.702,258,195,259.6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2,588,737,966.702,258,195,259.6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3,000,000.00103,5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33,534,519.8128,170,159.62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267,385.9645,420.03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2,674,929,630.342,395,116,422.7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000,000.00应付证券清算款2,991,983.32-应付赎回款186,142.3566,175.53应付管理人报酬625,447.33564,544.37应付托管费335,061.07302,434.48应付销售服务费16,791.376,045.65应付交易费用24,850.8823,295.88应交税费--应付利息-26,994.60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130,256.9450,055.71负债合计4,310,533.2611,039,546.22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2,370,209,318.612,291,329,069.27未分配利润300,409,778.4792,747,807.24所有者权益合计2,670,619,097.082,384,076,876.5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674,929,630.342,395,116,422.73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基金份额净值1.127元,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1.107元;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基金份额总额2,370,209,318.61份(其中A类2,322,778,641.96份,C类47,430,676.65份)。7.2 利润表会计主体: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附注号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一、收入217,322,661.10265,967,575.221.利息收入93,725,781.1896,352,564.5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85,288.543,699,991.39债券利息收入92,062,308.3889,554,541.0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478,184.263,098,032.08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7,009,184.48-1,970,600.29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7,009,184.48-1,970,600.2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6,557,606.52171,566,497.89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30,088.9219,113.12减:二、费用11,353,338.2110,650,733.551.管理人报酬7,131,364.516,736,981.782.托管费3,820,373.843,609,097.303.销售服务费109,814.6478,071.344.交易费用10,135.398,239.535.利息支出126,298.2065,053.72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126,298.2065,053.726.其他费用155,351.63153,289.88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5,969,322.89255,316,841.67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5,969,322.89255,316,841.67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91,329,069.2792,747,807.242,384,076,876.51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05,969,322.89205,969,322.8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78,880,249.341,692,648.3480,572,897.68其中:1.基金申购款334,571,387.3824,927,500.49359,498,887.872.基金赎回款-255,691,138.04-23,234,852.15-278,925,990.19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70,209,318.61300,409,778.472,670,619,097.08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03,111,441.819,440,883.172,312,552,324.9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55,316,841.67255,316,841.67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1,782,372.54174,908.29-11,607,464.25其中:1.基金申购款39,536,016.402,120,410.8041,656,427.202.基金赎回款-51,318,388.94-1,945,502.51-53,263,891.4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72,184,825.89-172,184,825.89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91,329,069.2792,747,807.242,384,076,876.51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明辉 汪贵华 汪贵华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7.4 报表附注7.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发生变更7.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7.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20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7.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7.4.3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基金管理人的股东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基金销售机构注: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联合发布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②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4.1.1 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7.4.4.1.2 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7.4.4.1.3 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7.4.4.1.4 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7.4.4.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7.4.4.2 关联方报酬7.4.4.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7,131,364.516,736,981.78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9,626.2824,855.73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8%/当年天数。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7.4.4.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3,820,373.843,609,097.30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7.4.4.2.3 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合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567.2142,567.21交通银行-20,445.3820,445.38中信证券-20,561.3420,561.34中信证券(山东)-1.941.94合计-83,575.8783,575.87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合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213.6811,213.68交通银行-42,357.3142,357.31中信证券-522.61522.61中信证券(山东)-3.653.65合计-54,097.2554,097.25注:①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②基金销售服务费计算公式为:C类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单位:人民币元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交通银行------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交通银行-51,266,547.26----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交通银行活期存款6,844,043.58162,953.573,109,001.0590,367.67注:①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②除此之外,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5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2014年12月31日:同)。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7.4.5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披露的暂时停牌股票。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6.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7.4.6.2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层次的余额为0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588,737,966.70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2,079,759.60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206,115,500.00元,第三层次的余额为0元。)7.4.6.3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收盘价异常的债券,本基金将相关债券公允价值所属层次于其进行估值调整之日起从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于债券收盘价能体现公允价值并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转入第一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20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其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7.4.6.4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8 投资组合报告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2,588,737,966.7096.78其中:债券2,588,737,966.7096.78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3,000,000.001.61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9,389,757.870.357其他各项资产33,801,905.771.268合计2,674,929,630.34100.00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075,646,966.7077.72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513,091,000.0019.21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13,091,000.0019.21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2,588,737,966.7096.93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5000515附息国债051,500,000159,555,000.005.97215021015国开101,400,000151,704,000.005.68312000412附息国债041,400,000145,474,000.005.45411001611附息国债161,000,000115,160,000.004.31506000906国债091,000,000107,830,000.004.04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33,534,519.815应收申购款267,385.96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33,801,905.77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1,5141,534,199.902,291,473,606.1098.65%31,305,035.861.35%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86754,706.6618,640,325.9939.30%28,790,350.6660.70%合计2,381995,468.002,310,113,932.0997.46%60,095,386.522.54%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138,490.580.01%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合计138,490.580.01%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0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0合计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0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0合计0§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2,546,819,166.36380,594,475.40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275,528,758.2915,800,310.98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64,842,804.8369,728,582.55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17,592,921.1638,098,216.88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22,778,641.9647,430,676.65§11 重大事件揭示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5日发布公告,刘义先生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9日发布公告,阳琨先生、李一梅女士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浩先生、吴志军先生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1日发布公告,汤晓东先生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璇女士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19日发布公告,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件已于2015年7月20日获得胜诉判决。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5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5年的审计服务。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及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自责令整改行政监管措施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暂不受理公司出具的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已受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中止审查,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已通过北京证监局的现场整改验收,2015年8月12日整改期结束。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③除本表列示外,本基金还选择了华泰证券、海通证券、中泰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④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⑤此处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进行债券交易而支付该券商的佣金。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华泰证券10,242,800.00100.00%--中信建投证券--3,128,900,000.00100.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