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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2016-04-19 06:42:15

根据《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丰利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4月2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丰利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丰利A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A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丰利A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丰利A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丰利A基金份额净值/1.000

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丰利A的份额数×丰利A折算比例

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的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第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丰利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第8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丰利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丰利A基金份额净值、丰利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