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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阳光集结号套利宝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码:861005)第三次开放提示公告

2016-06-20 06:42:17
“光大阳光集结号套利宝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6月27日正式成立。根据《光大阳光集结号套利宝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集结号套利宝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封闭期与开放期的相关条款,本计划将于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开放。现将产品开放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开放期为本集合计划成立日起每满1年后的首3个工作日。本次开放日期为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6月29日,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业务。申请时间为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2、每个开放日,参与或退出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本集合计划的退出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对应的集合计划份额单位参考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该净值在T+1日披露。 3、单个客户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4、委托人退出时按份额退出集合计划,委托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计划份额退出。参与份额单笔退出最低份额为1000份,若某笔退出导致该委托人在某一推广机构处持有的份额低于1000份,则管理人对该余额部分作强制退出处理。 5、当日的退出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6、持有期限不满1年的委托人在办理退出时,本计划将收取退出费1.5%。 投资者欲了解本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光大阳光集结号套利宝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集结号套利宝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