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资管晴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6月3日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的客户推广。
截至2016年6月24日,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参与资金2016年6月28日已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本集合计划托管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推广期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40,800,000.00元,认购参与费403,960.40元,净认购资金40,396,039.60元。其中委托人有效认购资金36,720,000.00元,认购参与费363,564.36元,净认购资金为36,356,435.64元;管理人有效认购资金为4,080,000.00元,认购参与费40,396.04元,净认购资金为4,039,603.96元。按照每份本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推广期共参与40,396,039.60份集合计划单位,有效参与户数为32户。委托人可于2016年6月30日后到原参与网点或通过长网网站(www.95579.com)查询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长江资管晴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长江资管晴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6年6月30日成立。自成立日起,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根据《长江资管晴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长江资管晴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不设固定管理期限,三个月封闭期满后,每个自然月首个工作日开放(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委托人可在本集合计划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长网网站(www.95579.com)查询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