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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资管黄鹤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6-07-05 06:41:03
长江资管黄鹤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渠道向客户推广。截至2016年7月4日,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5日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托管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推广期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4,540,000.00元,净认购资金34,540,000.00元。其中优先级委托人有效认购资金30,540,000.00元,净认购资金为30,540,000.00元;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集合计划进取级的认购,有效认购资金为4,000,000.00元,净认购资金为4,000,000.00元。按照每份本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推广期共参与34,540,000.00份集合计划单位,有效参与户数为23户。委托人可于2016年7月5日后到原参与网点或通过长网网站(www.95579.com)查询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长江资管黄鹤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长江资管黄鹤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6年7月5日成立。自成立日起,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根据《长江资管黄鹤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长江资管黄鹤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不设固定存续期限,但管理人有权在本集合计划资产全部变现为现金后提前终止。委托人可在本集合计划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长网网站(www.95579.com)查询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