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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推广机构的公告

2016-07-22 17:40:47
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增加投资者操作的便利性,管理人将在光大阳光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现有推广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的基础上,新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 有意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期内前往推广机构各销售网点办理参与手续,也可通过推广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参与。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仔细阅读《光大阳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并按照推广机构的具体安排办理。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