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证券鲲鹏汇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广州证券鲲鹏汇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广州证券鲲鹏汇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A1类第三次退出日为2016年8月23日,优先A1级委托人须在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10号共11个交易日内,向推广机构提出预约退出申请。在退出日2016年8月23日当日,只有申请过预约退出的委托人才有权进行退出(委托人需在退出日向推广机构提起退出申请),对未做预约退出的委托人不接受其退出申请。对于不进行退出的委托人,管理人将其收益折算为份额,连同本金自动进入A1级下一运作周期。
特别提示:
投资者可登录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广州证券网站(www.gzs.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95396查询本集合计划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