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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金选睿鑫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公告

2016-08-15 04:01:48
一、重要提示 1、东兴金选睿鑫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或“本公司”),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管人”)。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托管人保证尽职履行托管职责,保护本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承诺最低收益。 2、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推广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网站(www.dxzq.net)及各推广网点备置的《东兴金选睿鑫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东兴金选睿鑫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东兴金选睿鑫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二、本集合计划概况 1、名称:东兴金选睿鑫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存续期限: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12个月,到期后可展期。如股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在本集合计划资产全部变现后,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本计划。 4、开放期:本计划份额不定期开放参与,具体开放参与期由管理人确定,并提前1个交易日在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开放公告。本计划存续期限内,不办理委托人退出本计划的业务。如果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时,管理人可公告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在临时开放期退出集合计划。 5、目标规模: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和存续期总规模上限为3亿元。当参与金额达到规模上限时,将提前终止推广期。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和存续期规模具体上限由管理人通过《推广公告》(或《开放公告》)进行约定。 6、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 7、最低参与金额: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参与金额需为人民币10,000元的整数倍。 8、风险级别: 本集合计划以新股申购为主,固定收益投资为辅的投资运作方式构建投资组合,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本产品投资策略存在一定风险,属中高风险投资产品。 9、推广期推广的份额的具体情况: 份额简称:睿鑫6号 份额代码:BE0336 投资期限:12个月,自本集合成立之日起计算。本集合计划资产全部变现后,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本计划。 认购下限:2000万元 规模上限:3亿份 开放对象:本份额仅针对管理人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开放 10、相关费率: (1)、参与费:参与金额小于5000万元时,参与费率为0.3%;参与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免收参与费。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2%/年 (4)、托管费:0.05%/年 (5)、业绩报酬:管理人对所有委托人参与份额年化收益在14%(不含)以上部分提取30%的业绩报酬。 三、推广期 本集合计划从2016年8月17日起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网点进行推广,并在20日内完成本集合计划的验资、设立工作。投资者可在本集合计划的各推广营业网点参与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可登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xzq.net)、拨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或到各推广营业网点咨询参与事宜。 四、推广对象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对象为追求相对稳定收益,能承受一定风险的相对积极、积极型客户。 五、推广机构和推广方式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营业网点。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合同销售模式。 六、本集合计划的成立 1、本集合计划成立的条件和时间 推广期结束时,若本集合计划符合以下条件,则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集合计划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本集合计划自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成立并开始运作: (1)推广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规定; (2)募集金额不低于3千万元人民币; (3)客户不少于2人; (4)符合《管理合同》及《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5)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5日内,管理人将本集合计划的推广、合同签订、验资和计划设立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七、本集合计划电子对账单 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邮件、管理人网站披露或客户端自助查询等方式提供产品净值、委托人份额及委托明细等对账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产品情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