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我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我司所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持有的已停牌股票若其停牌期限超过31个自然日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产品资产净值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将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8月16日起我司对所管理的以下集合计划所持有的相关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我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附表:
账户 个股名称 个股代码
中信证券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格力电器 0006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