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鲲鹏汇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成立于2015年2月13日。为回馈持有人,根据《广州证券鲲鹏汇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州证券鲲鹏汇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决定对本集合计划普通级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本次可分配收益为2,095,253.31元,分配金额为2,095,253.31元,分配比例约为可供分配收益的100%。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6032399153元人民币。
二、收益分配时间
分配基准日:2016年8月23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普通级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四、有关费用的说明
因分红所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