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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08-26 08:43:03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工银沪港深股票基金主代码002387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20日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2,717,171.66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精选沪深两市优质个股及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下的港股投资标的,通过积极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最大化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国际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境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国内及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以此为基础,本基金将参考A股市场与香港市场H股整体溢价情况,在A股溢价率偏高时,适当增加香港市场股票资产配置比例;相反当A股与H股整体价格持平甚至A股折价时,将综合考虑市场投资者结构、流动性及成长空间等因素后,适当增加A股市场配置比例,最终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在股票选择策略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国内A股及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港股投资标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业绩比较基准40%×恒生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朱碧艳刘晔联系电话400-811-9999010-66225275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qichao1@bankofbeijing.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95526传真010-66583158010-66225309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cbccs.com.cn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6年4月20日 - 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65,836.38本期利润-159,525.89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08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10%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08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02,557,899.28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9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4月2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00%0.06%0.30%0.90%-0.30%-0.84%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10%0.04%-1.05%0.76%0.95%-0.7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管理人报告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83只公募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4800亿元人民币。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王筱苓权益投资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19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首席交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工银核心价值混合基金、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稳健成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2011年10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唐明君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9曾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分析师、海外业务部负责人;2015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海外市场研究团队负责人、基金经理,2016年3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注:1、任职日期说明:1)王筱苓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唐明君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离任日期说明:无3、说明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9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本基金成立于今年4月,恰逢中国新增信贷数据大幅下滑,货币政策不再是年初应对危机时的宽松态度,同时一线城市的地产政策也有所收紧,股票市场面临较大的下跌风险,因此本基金在建仓期内持续维持低位运行,等待一个好的建仓时机。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考虑到目前货币政策再次转向偏宽松,国家有望在维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做好淘汰过剩产能,保持经济长期增长的活力,这样的经济环境也将对股票市场有利。本基金将在建仓期内逐步提高仓位,利用好目前的有利时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蓝筹公司,我们综合考虑股票的成长性、资产负债表质量、现金流、分红政策等状况,结合行业和股票历史估值状况,选取相对低估的公司,等待其回归到正常估值水平。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4.6.1.1职责分工(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托管人报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以及涉及关联方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等相关数据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6年6月30日资 产:银行存款25,604,327.14结算备付金4,050,476.19存出保证金4.84交易性金融资产3,239,225.00其中:股票投资3,239,225.00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0,0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94,036.12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37,082.63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203,025,151.9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6年6月30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0.70应付赎回款104,715.65应付管理人报酬249,282.48应付托管费41,547.09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2,586.33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69,120.39负债合计467,252.64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202,717,171.66未分配利润-159,272.38所有者权益合计202,557,899.2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3,025,151.92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2、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0.99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02,717,171.66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一、收入604,104.201.利息收入575,195.4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81,291.64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93,903.76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6,621.98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16,621.98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10.49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5,976.33减:二、费用763,630.091.管理人报酬589,663.832.托管费98,277.34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6,182.48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69,506.4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9,525.89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9,525.89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2,477,659.24-202,477,659.24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59,525.89-159,525.8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39,512.42253.51239,765.93其中:1.基金申购款1,487,504.78-1,414.401,486,090.382.基金赎回款-1,247,992.361,667.91-1,246,324.4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2,717,171.66-159,272.38202,557,899.28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朱碧艳______ ____朱辉毅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报表附注基金基本情况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2283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2,428,637.1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4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2,477,659.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9,022.0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0%×恒生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记账本位币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 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等;(2) 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1)股票投资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2)债券投资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3)权证投资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类权证初始成本为零;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4)分离交易可转债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确认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5)回购协议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a)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b)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c)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于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按照7%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589,663.83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361.75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98,277.34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管理人于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604,327.14375,786.30注:1、本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期末( 2016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投资组合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3,239,225.001.60其中:股票3,239,225.001.60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0,000,000.0083.73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9,654,803.3314.617其他各项资产131,123.590.068合计203,025,151.92100.00注: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3,239,225.00,占期末资产净值比例为1.60%。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电信服务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3,239,225.001.60合计3,239,225.001.60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H00941中国移动22,5001,704,825.000.842H00762中国联通224,0001,534,400.000.76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H00762中国联通1,620,428.400.802H00941中国移动1,612,486.110.80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明细。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3,232,914.51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注:1、买入股票成本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2、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交易。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4.84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94,036.125应收申购款37,082.63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31,123.5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1,170173,262.54199,547,877.5098.44%3,169,294.161.5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0.0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202,477,659.24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1,487,504.78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1,247,992.36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2,717,171.66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重大事件揭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30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江明波先生、杜海涛先生、赵紫英女士自2016年1月29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平安证券23,232,914.51100.00%2,586.33100.00%-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2)选择程序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35641上海交易单元,397902深圳交易单元。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平安证券--1,800,600,000.00100.0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