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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08-29 07:12:32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6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收益债券基金主代码000169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9日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15,087,865.7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持续经营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169000170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494,539,954.57份20,547,911.1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紧跟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调控政策,灵活配置各类投资工具,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显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并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以投资时钟理论为指导,通过对经济周期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趋势的分析和判断以及不同资产类别的预期表现,对基金资产配置进行动态调整,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收益率*1.25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陈沛王永民联系电话010-66577808010-66594896电子邮箱irm@mfcteda.comfcid@bankof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95566传真010-66577666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mfcteda.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2016年6月30日)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16,322,712.43-858,088.70本期利润-17,519,353.90-915,730.69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64-0.0408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47%-3.61%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04-0.0117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94,727,152.3520,307,838.79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988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20%0.36%0.15%0.01%-0.35%0.35%过去三个月-1.48%0.29%0.46%0.01%-1.94%0.28%过去六个月-3.47%0.30%0.93%0.01%-4.40%0.29%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01%0.27%1.56%0.01%-2.57%0.26% 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20%0.36%0.15%0.01%-0.35%0.35%过去三个月-1.59%0.29%0.46%0.01%-2.05%0.28%过去六个月-3.61%0.30%0.93%0.01%-4.54%0.29%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21%0.27%1.56%0.01%-2.77%0.26%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收益率(税后)*1.25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9月9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卓若伟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2015年9月9日-12经济学硕士;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9年5月起就职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12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共出现了 2次。2次涉及的投资组合一方均为按照量化策略进行投资,虽然买卖股票量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小,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报告期内,海外经济复苏缓慢,受美联储推迟加息和英国脱欧公投等事件影响,海外避险情绪有所抬升。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推进,通胀和汇率压力相较前期有所缓和,工业增加值增速和民间投资增速趋缓,第三产业平稳增长,产业分化延续。从资金面来看,外汇占款下降背景下,央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通过MLF、PSL和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日常化等方式来向市场提供流动性,资金面前紧后松,经历了四月“营改增”事件等因素冲击后,五月以来资金面重回宽松的局面。报告期内,债券市场收益率先升后降,收益率在四月份达到年内高点后震荡下行,市场对于经济增长和通胀的判断有所收敛,长端无风险利率逐步下行;同期在配置压力的推动下,信用债收益率也持续下行,中高等级信用利差维持在历史低位,但低评级信用利差基本持平。出于对违约风险的担忧,市场仍然偏好高等级产业债和城投债。股市在基本面不佳情况下,整体维持震荡走弱。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基本面对债市整体有利,但前期收益率存在一定回调风险,我们适当降低了债券杠杆并维持灵活的中短久期配置。同时在信用违约主体的性质和行业越发分散的背景下,我们通过审慎的信用研究精选信用债,严防信用风险事件。从资产轮动的角度考虑,我们维持了适度的可转债和股票仓位,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网上申购和可转债的一级申购。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收益增强A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3%。收益增强B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8元,本报告期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3%。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下半年,英国脱欧公投事件后续进展和局部地缘政治风险仍将是国际热点,外围需求预计将维持弱势局面。就国内经济而言,煤炭钢铁等行业仍面临去产能的压力,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总体疲弱的格局难以有明显改变。国内居民消费预计保持相对稳定,通胀压力不大,预计央行将继续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定向宽松、创新工具等手段来维持流动性平衡。下半年基本面对债券市场仍较为有利,同时人民币汇率波动和信用评级调整等因素对债市的影响需要关注。权益市场在基本面弱势的情况下,整体趋势性机会不大,业绩稳定且估值较低的国企蓝筹股可能表现相对较好。我们将适度提升杠杆和久期,精选中高等级信用债,防范信用风险。我们对股票和可转债灵活操作,通过将加强波段操作以增强组合收益,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网上申购和可转债的一级申购。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已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本期末2016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569,866.3729,243,031.54结算备付金2,580,366.61984,621.37存出保证金198,738.2025,284.17交易性金融资产510,420,226.60716,715,698.46其中:股票投资44,423,342.1085,328,668.76基金投资--债券投资465,996,884.50631,387,029.7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3,521,439.59-应收利息5,130,016.127,241,817.60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8,970,067.8416,171.98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540,390,721.33754,226,625.1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6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899,848.65210,504,044.24应付证券清算款-3,647,523.50应付赎回款3,000,570.55582,875.85应付管理人报酬288,122.75261,594.54应付托管费82,320.7974,741.31应付销售服务费5,073.916,987.04应付交易费用315,775.70220,198.11应交税费568,448.76568,448.76应付利息4,359.3938,969.21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191,209.6990,000.00负债合计25,355,730.19215,995,382.56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515,087,865.70519,794,096.85未分配利润-52,874.5618,437,145.71所有者权益合计515,034,991.14538,231,242.5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40,390,721.33754,226,625.12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 515,087,865.70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 494,539,954.57份,B类基金份额 20,547,911.13份。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B类基金份额净值0.988元。2.本基金于2015年9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一、收入-14,275,836.111.利息收入7,035,816.9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6,772.56债券利息收入6,807,847.78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61,196.62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0,072,877.67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1,403,899.54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108,767.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222,254.5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54,283.46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5,508.06减:二、费用4,159,248.481.管理人报酬1,761,740.462.托管费503,354.433.销售服务费33,383.334.交易费用981,646.105.利息支出650,048.02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50,048.026.其他费用229,076.14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435,084.59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435,084.5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19,794,096.8518,437,145.71538,231,242.5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18,435,084.59-18,435,084.5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706,231.15-54,935.68-4,761,166.83其中:1.基金申购款81,083,359.40-37,687.7381,045,671.672.基金赎回款-85,789,590.55-17,247.95-85,806,838.50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15,087,865.70-52,874.56515,034,991.1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高票息债券基金”)转型而来。根据泰达宏利高票息债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8月6日决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45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准予泰达宏利高票息债券基金变更注册。原泰达宏利高票息债券基金更名为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15年9月9日起生效,原《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泰达宏利高票息债券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53,018,393.95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并于2015年9月9日完成了变更登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根据《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率收费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B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B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收益率×1.25。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批准报出。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6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的变更。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适用于CEF]/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适用于OEF]、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6.4.8.1.2 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6.4.8.1.3 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6.4.8.1.4 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761,740.46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9,804.80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上述相关费用包含实际支付金额和税金。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03,354.43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6.4.8.2.3 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合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34.0320,834.03中国银行-5,616.755,616.75合计-26,450.7826,450.78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B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中国银行-41,064,426.67----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银行569,866.3749,550.07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6.4.9 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张)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13200616皖新EB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29日新债未上市100.00100.0018,0001,800,000.001,800,000.00-127003海印转债2016年6月15日2016年7月1日新债未上市100.00100.003,990399,000.00399,000.00-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0,899,848.6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138222713黄旅游MTN12016年7月5日103.21220,00022,706,200.00合计220,00022,706,200.00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44,423,342.108.22其中:股票44,423,342.108.222固定收益投资465,996,884.5086.23其中:债券465,996,884.5086.23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00,000.001.67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150,232.980.587其他各项资产17,820,261.753.308合计540,390,721.33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9,161,335.001.78C制造业21,922,322.804.26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3,525.060.00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840.000.00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4,650.000.58J金融业2,680.000.00K房地产业5,628,706.001.09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679,283.240.91S综合--合计44,423,342.108.63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050三花股份645,6326,230,348.801.212000402金 融 街577,8005,616,216.001.093601958金钼股份670,9005,467,835.001.064000970中科三环327,3004,749,123.000.925300133华策影视300,5324,679,283.240.916000733振华科技178,3004,011,750.000.787603993洛阳钼业890,0003,693,500.000.728600366宁波韵升135,0003,222,450.000.639600570恒生电子45,0003,004,650.000.5810002646青青稞酒108,8002,242,368.000.4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317众生药业19,438,911.433.612300147香雪制药14,820,807.262.753600037歌华有线12,559,739.662.334000402金 融 街11,290,715.682.105000793华闻传媒10,663,871.001.986603001奥康国际10,487,957.001.957002538司尔特10,356,684.001.928002250联化科技9,680,525.141.809600570恒生电子9,181,656.471.7110000876新 希 望8,865,220.231.6511000970中科三环7,864,365.001.4612300133华策影视7,626,245.471.4213601958金钼股份6,922,107.591.2914002050三花股份6,892,661.131.2815600509天富能源6,797,855.741.2616002002鸿达兴业6,665,580.371.2417000027深圳能源6,213,154.611.1518600366宁波韵升5,674,332.401.0519002440闰土股份5,633,272.001.0520600499科达洁能5,403,512.001.00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300147香雪制药24,549,604.954.562600755厦门国贸24,489,286.864.553002317众生药业18,880,755.183.514002521齐峰新材18,571,496.493.455600037歌华有线12,489,593.752.326000793华闻传媒10,327,158.001.927002538司尔特10,070,363.821.878603001奥康国际9,639,930.121.799002250联化科技9,074,363.951.6910000876新 希 望8,710,243.001.6211600138中青旅7,423,466.891.3812600570恒生电子7,252,742.621.3513600509天富能源6,995,271.991.3014002002鸿达兴业6,557,677.001.2215002029七 匹 狼5,938,064.121.1016000027深圳能源5,849,000.001.0917601336新华保险5,631,809.901.0518300193佳士科技5,585,276.731.0419000402金 融 街5,536,394.451.0320300171东富龙5,412,081.001.01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308,372,177.96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327,631,671.81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6,264,556.405.10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30,261,000.005.88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0,261,000.005.884企业债券52,706,000.0010.235企业短期融资券310,447,000.0060.286中期票据41,169,000.007.997可转债(可交换债)5,149,328.101.00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465,996,884.5090.4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159812715渝涪高SCP003400,00040,168,000.007.80201159813115川高速SCP006400,00040,160,000.007.80301159813915中广核SCP004400,00040,120,000.007.79401169986316建发SCP005400,00040,044,000.007.78504165602016云投CP001400,00040,028,000.007.7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恒生电子(600570)于2015年9月7日发布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并刘曙峰先生、官晓岚先生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通知。恒生网络开发运营的HOMS系统,包含子账户开立、提供委托交易、存储、查询、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的功能,恒生网络明知客户经营方式,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资质的客户销售该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时任恒生网络董事长刘曙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经理官晓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截止2015年7月31日,恒生网络与180个从事配资业务的客户签订协议,为其开立316,905个子账户,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万分之零点五到一点五),非法获取收入为132,852,384.06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132,852,384.06元,并处以398,557,152.18元罚款;二、对刘曙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恒生电子前严格执行了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198,738.202应收证券清算款3,521,439.59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5,130,016.125应收申购款8,970,067.84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7,820,261.75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4131,197,433.30464,377,546.7193.90%30,162,407.866.10%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24683,528.0913,166,772.8864.08%7,381,138.2535.92%合计659781,620.43477,544,319.5992.71%37,543,546.117.29%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0.000.0000%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151,668.350.7381%合计151,668.350.029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0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0合计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0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0合计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泰达宏利收益债券A泰达宏利收益债券B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111,176,225.009,989,756.06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94,702,173.4325,091,923.42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80,787,057.64296,301.76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80,949,276.504,840,314.05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94,539,954.5720,547,911.13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湘财证券1282,447,172.4744.41%263,043.0244.41%-中银国际2176,178,178.9327.70%164,075.3727.70%-中信建投2122,513,827.6419.26%114,096.9819.26%-广发证券253,513,651.738.41%49,837.398.41%-中山证券11,351,019.000.21%1,258.110.21%-华泰证券2-----中泰证券1-----兴业证券1-----招商证券1-----天源证券1-----国泰君安1-----国联证券1-----华林证券2-----银河证券2-----长城证券1-----东吴证券1-----西南证券1-----渤海证券1-----安信证券1-----光大证券1-----东方证券2-----中金公司2-----中信证券2-----申万宏源2-----方正证券1-----财富证券2-----江海证券1-----东北证券2-----财达证券1-----国金证券1----- 注:(一)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华林证券、东北证券交易单元,撤销南京证券、东海证券交易单元。(二)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湘财证券893,728.780.47%27,000,000.001.85%--中银国际120,447,683.7563.37%943,900,000.0064.63%--中信建投1,140,465.100.60%22,000,000.001.51%--广发证券34,357,069.7918.08%446,700,000.0030.59%--中山证券33,241,425.5817.49%20,800,000.001.42%--华泰证券------中泰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天源证券------国泰君安------国联证券------华林证券------银河证券------长城证券------东吴证券------西南证券------渤海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方正证券------财富证券------江海证券------东北证券------财达证券------国金证券------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