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星晖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我司向特定客户推广,现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2016年9月6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确认,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已收到委托人缴纳的净本金参与金额计人民币40,560,000.00元,委托人缴纳净本金参与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1,766.00元,两项共计人民币肆仟零伍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陆元。计入委托人份额的金额为人民币40,561,766.00元。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齐鲁星晖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齐鲁星晖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6年9月6日正式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自2016年9月7日起,委托人可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集合计划份额的OTC转让业务。
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齐鲁星晖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齐鲁星晖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以真诚赢得客户,以业绩回报信任。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