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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鲁星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次修改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07 06:40:51
齐鲁星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8月11日就本次修改合同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向广大委托人征询意见,截至2016年9月7日,征求意见期满20个工作日。本集合计划本次修改合同将于2016年9月8日正式生效。 自合同变更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相关变更合同公告即构成资产管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变更后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在合同生效之前参与本集合计划的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无需就本次变更重新签署合同。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