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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跃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3次分红公告

2016-10-13 08:41:05
尊敬的东海证券跃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依据《东海证券跃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东海证券跃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核实,本公司决定进行第三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应分配收益 2016年10月10日本集合计划收到“东海瑞京-泸州陈年窖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配的截至2015年10月10日的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10月13日同步进行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5,494,808.74元,按照委托人持有份额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分配方式 1、分红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6年10月13日。 2、本次分红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权益登记日持有本集合计划的全部委托人。 四、收益支付方式 委托人现金分红款于分红权益登记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支付。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